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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未婚生育,未办过准生证,孩子户口上好了,在男方家,女方再和另一个男的结婚生子可以领结婚证吗?准生证也可以领吗?

婚姻家庭 2022-10-30 04: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生孩子再结婚,但是如果是先生子再结婚的,一般属于未婚生子,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所以最好在生子之前将结婚证办理完毕,这样就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生了小孩再办结婚证是可以的,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结婚之后办理结婚证,因此其当事人只要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本人无配偶状态,就有权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但是其生育的孩子依法属于非婚生子,不利于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未婚生子能领证。只要男女双方是出于完全自愿办理的结婚登记;双方都有达到法定婚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人在登记结婚时无配偶,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男方和女方不是直系血亲关系也不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那么即使双方已经未婚生子,仍然可以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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