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老婆要离婚,孩子我要给我,现在没离婚偷偷把孩子带走了

离婚 2022-10-30 0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提出离婚,还想要孩子的,只要=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女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法院会大概率将孩子的抚养权判归女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夫妻离婚,当事人争取子女抚养权的方法: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能证明孩子跟随自己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有利,或者是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更不适合照顾孩子的;亦或者是孩子满了八周岁后,自己的意愿是愿意随己方生活的,那么法院就会将抚养权判给争取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女方提出离婚,能够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情形: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女方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