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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咨询食品安全的问题吗?

产品质量 2022-10-30 0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 食品卫生问题可以到当地食品卫生监督局举报或者工商局举报投诉。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投诉举报人应当提供客观真实的投诉举报材料及证据,说明事情的基本经过,提供被投诉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涉嫌违法的具体行为等详细信息。
    提倡实名投诉举报。投诉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愿公开投诉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
  • 以下事项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
    1、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2、容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3、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添加行为;
    4、法律规定的其他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当将下列事项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
    (一)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二)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添加行为和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情况,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以及宣传材料中有关功能宣传的情况;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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