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有人利用我的名字偷税

公司税务 2022-10-30 0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帮别人偷税是犯法的。偷税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其严重破坏了国家的税收制度,必须要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偷税罪的认定: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的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在主观方面是出于直接故意。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偷税是指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用欺骗、隐瞒等方式逃避纳税的违法行为,如为了少缴纳或不缴纳应纳税款等行为。  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  
    1、伪造,如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如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  
    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如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仍然拒不申报;  
    4、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比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台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