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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没治好病人,并没有医生证,能申请退款医药费嘛?

消费者维权 2022-10-30 11: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疗纠纷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赔偿医药费。医疗费根据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医院缴费后可以退款。在医院缴纳费用后,如果不进行相关项目的治疗,在办理出院时,出院结账的时候会多退少补的。退费必须收回原收款票据,由执行科室具体执行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在票据背面写明退费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不能诉讼请求未产生的医疗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中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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