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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年林权证有效的法律依据

合同纠纷 2022-10-30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看是否过了有效期限
  • 在既有土地证又有林权证的情形下,林权证是有效的。对于已获得林权证的林地,可以不用再办理土地使用证,林权证既是关于林木也是关于林地权属的证书。
    法律依据:
    《林业部关于已获得林权证的林地不再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复函》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森林法》、《草原法》和《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森林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全民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中规定“国家所有、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林权证”。
  • 林权证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1、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并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的;
    2、由于其他原因导致林地发生灭失的,权利人办理了注销登记;
    3、原来的林权证遗失、损坏,以及不办理应当林权证,原林权证因此作废无效。
    法律依据: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
    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原林权权利人应当到初始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八条
    林权权利人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林权登记申请表;
    (二)林权证;
    (三)林权依法变更或者灭失的有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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