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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没地方落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2-10-30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在离婚后没房子的,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填写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原户籍档案里注销;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办理落户;离婚后无住房的,也可以凭借迁移证将户口落在社区集体户口或者当地人才市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后没房子户口的处理是: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填写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原户籍档案里注销;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办理落户;离婚后无住房的,也可以凭借迁移证将户口落在社区集体户口或者当地人才市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离婚后户口一般可以这样处理:
    1、将户口留在本地并自立户口,这种方式需要满足当地的立户条件;
    2、将户口迁移回去,这种是比较常见的做法,比较简单省事。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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