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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入职签合同时有个离职须知,上面有条是员工转兼职或离职之后未发奖金不再发放。 现有一员工由全职转为兼职,兼职一段时间后现又离职,工资和押金都结算完了,未发的奖金不再结算,这样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2-10-30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后,职工不满足发放奖金条件,用人单位不发合法。奖金属于单位的福利之一,具体的发放标准要根据单位的相关制度,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可以进行协商,在解除时单位应一次性付清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用人单位规定员工未办完离职交接手续离职就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即使劳动者未办理完交接手续,用人单位也需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单位不得随意拖欠员工的工资。法律依据:用人单位规定员工未办完离职交接手续离职就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
    即使劳动者未办理完交接手续,用人单位也需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单位不得随意拖欠员工的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辞职了以后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给付工资。若是对于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仲裁,不能够直接起诉,因为仲裁是前置程序。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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