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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再婚需要什么

婚姻家庭 2022-10-30 16: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再婚需要的证件应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当事人近期的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离婚再结婚需要的材料有: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离过婚的一方当事人原来领取的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裁定书;
    3、与对方当事人没有分居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离婚后如果再婚,办理再婚手续需要带的证件: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除此之外还需要带上各自的离婚证或判决书,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审查后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夫妻婚姻登记,形成合法的夫妻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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