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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借我一万三,三年了,一直说没钱,我可以告她诈骗吗?

刑事辩护 2022-10-30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朋友借钱不还也不承认不可以告他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其在借钱的时候没有诈骗的故意,则不能构成诈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可以提起告诉。当事人可以以不当得利或诈骗罪提起告诉,以不当得利提起告诉的,可以主张被告人进行返还,;以诈骗罪提起告诉的,可以附带民事诉讼,让被告人返还被诈骗的金额。
    同时,当事人起诉的,需要事实清晰,证据充足,以便早日挽回损失。

    法律依据: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朋友欠钱不还,不可以告他诈骗。要构成诈骗,行为人应当从一开始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行为人借钱不还的行为只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出借人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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