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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户口需要什么证件

婚姻家庭 2022-10-30 21: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立户口需要的材料如下: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原户籍地派出所的证明文件等。立户口不同的地方需要的具体材料是不同的,每个地方会有要求补充其他的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根据法律规定,入户口需要的证件有:结婚证、离婚证、收养证、认领证、分户或并户证明、失踪证明、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孩子入户口需要的证件包括父母的结婚证、新生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以及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儿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带齐上述材料,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入户。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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