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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拖欠三个半月房租,并且当时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应该怎办

房产纠纷 2022-10-30 2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房拖欠房租也没有签合同的承租方属于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房租拖欠一年不给的解决办法:可以由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起诉等方式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起诉等方式,请求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房户不给租赁房屋费,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是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三个月,须履行催告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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