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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非营运车卖农副产品,土豆,出现了交通事故,保险说我有营运活动,保险不陪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2-10-30 2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对营运车辆可以根据每日费用损失和营运利润损失进行赔偿。因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等情形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的,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 交通是民事责任赔偿的方法: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车辆出事故了保险公司不赔付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三十条
    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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