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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为十级伤残,老板不陪,该怎么办

工伤赔偿 2022-10-31 05: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十级伤残不属于工伤,属于第三人侵权造成伤害的,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由劳动者自己支付医疗费、工伤认定费等费用;属于用人单位重大过失造成劳动者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伤到下列程度才能达到十级工伤:职工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工伤十级的具体情形: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足背植皮面积100cm2;全身瘢痕面积5%,但≥1%;一眼矫正视力≤
    0.5,另一跟矫正视力≥
    0.8;其他。法律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
    10.1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
    10.2
    凡符合
    5.
    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 职工构成十级伤残,可以分情况享受以下工伤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和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及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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