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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下房产过户的问题

房产纠纷 2022-10-31 0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过户的办理如下:签订房产合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审核过户材料,核税缴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领取房产证,核发过户单。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房屋过户的手续如下:



    1、双方当事人携带资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同时对交易价格进行申报;



    2、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收到材料15日内进行审查;对交易价格进行核实后后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3、在当事人缴纳相关税费之后,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4、双方当事人需依据过户手续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 房产过户一般都审核以下事项:当事人的身份、房屋产权的产权人和房屋性质、房屋的权利负担和房屋是否存在争议等情况。如果房屋符合转让的条件,就可以进行过户登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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