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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租赁一套房屋,目前不在房屋所在地,房东提出签电子合同,我说可以,之后再补签一份纸质版,他说填好部分内容之后给我发送电子版,我打印签字后拍照给他,这样他留图片我留纸质,之后也不用再签一遍,可我觉得这样的话纸质版只有我自己签字,他填写的部分都是打字没有他的签名,这样具有法律效应吗?

损害赔偿 2022-10-31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电子版合同也需要双方传真签字盖章的,否则很难认定为合法有效的合同。
  • 电子合同一般是双方意愿签订的是有效,详情可以找律师面谈。
  • 有法律效力,但不如原件的法律效力高。合同的照片相当于合同的复印件,但是复印资料相对于原件,容易伪造,因此如果使用复印件作为证据资料的,还需要另外提供相应的材料以佐证复印件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 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 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 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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