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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夫起诉要回我儿子抚养权

离婚 2022-10-31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回孩子抚养权,可向法院起诉,如果满足以下情形,法院会予以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起诉要回女儿的抚养权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体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起诉要回抚养权是否麻烦是当事人主观判断的,没有统一的判断标准。但是当事人应当能够证明具有法定变更抚养权的事由存在,人民法院才会支持其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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