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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结婚男方超诉我了,要求我还彩礼

离婚 2022-11-01 0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且法院判决时,确认属于已经登记结婚并未同居生活(以离婚为条件)、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支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等情况之一,应支持返还。法律依据:彩礼发生纠纷应当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且法院判决时,确认属于已经登记结婚并未同居生活(以离婚为条件)、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支付彩礼而导致生活困难(以离婚为条件)等情况之一,应支持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拒绝还彩礼可以报警,但是一般去法院起诉更好。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那起诉到法院之后,法院会支持返还彩礼。如果双方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那男方也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纠纷一般应当先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向法院起诉处理。且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应当返还彩礼。后两种情形,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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