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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的厂房拆迁应由谁签字

拆迁补偿 2022-11-01 08: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需要依据拆迁协议、拆迁公告和被拆迁房屋产权等情况来确定。

  • 一、拆迁租赁房屋时承租人的权利主要有:
    (1)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
    (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赔偿;
    (3)可以主张因拆迁所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
    (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5)部分省市拆迁细则规定:被征收人、承租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二、对于承租人的义务,有以下的几点:
    (1)履行拆迁义务;
    (2)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确定的义务;
    (3)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拆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
    (4)其他应当由承租人履行的义务。
  • 拆迁协议只有房主签字才有效。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依据拆迁协议生效条件: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四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六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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