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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原址分户需要什么条件

离婚 2022-11-01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面我将针对离婚后原址分户的问题,做出简单回答:
    1、离婚后是可以进行分户的,需要分户的一方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者有直系亲属,应将户口迁到固定居所或直系亲属处。如果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负责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
    2、需要分户的一方需要带着离婚证或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合法房产证明、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的身份证以及同意分户的书面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审核同意会通知申请人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如果是农村分户的,还需要有村委同意分户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分户口需要以下的手续:
    1、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由本人向迁入地提交本人身份证、迁移证件等相关材料,深表迁入;
    3、离婚分户口需要的其他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夫妻双方因离婚需要分户,另立户头的,应由户主或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应提供的材料有:
    1、申请人书面报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及单位证明,或房产证明;
    4、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立户的,还须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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