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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询问户口的问题

婚姻家庭 2022-11-01 10: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居民户口是指载明登记居民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学历等信息,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的登记材料。且户口登记的内容可以变更或者更正。但需要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新生婴儿在30日内向婴儿父母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常住户口。准备的证明有:
    (1)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4)结婚证明。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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