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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电瓶车没带头盔,罚单丢了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2-11-01 12: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骑电瓶不戴头盔的处罚标准在不同地区会有不同的处罚。以北京为例,北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鼓励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如果发现骑电瓶车不戴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六条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除遵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人年满16周岁;
    (二)成年人可以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内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
    (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本市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搭载12周岁以下儿童的,鼓励为儿童佩戴安全头盔。《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 非机动车违章处罚单丢了,可以到交警部门补办,然后再到银行缴纳罚款。若是交警部门的罚款单,需要携带驾驶证身份证去当时给开罚款的交警部门或者违法受理处说明情况,补一张单子,再去银行交款。
    交通违法行为已经接受处理,需要在15日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违章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
    交通民警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交到所属单位。
    单位应当自收到交通民警上交的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代收机构。
    第二十三条
    对吊扣、吊销非本地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处罚决定生效后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及处罚决定书转至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交通违章罚单丢了你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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