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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自己骑电瓶车摔伤,外省住院产生的费用,可以回老家报销吗,老家是农村合作医疗

综合法律 2022-11-01 13: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参保人员可以报销在统筹期内因病在定点医院住院诊治所产生的符合报销标准的的费用。医保是无法报销由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应由第三人承担的部分,但是可以报销由交通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应当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参保人员意外受伤,如果医疗费用等在报销范围内的,农村医疗能报销;对于住院医疗费用超过5万元的参合患者,报销比例是5万~8万元(含8万元)的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补偿,8万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补偿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可以,其门诊费用在达到了当地规定的报销标准数额时,是可以异地报销的。我国已经全面建立了异地就医结算制度,因此其农村合作社门诊费用可以在异地进行结算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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