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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一个配音广播剧社写了一首团歌主题歌,我作曲编曲,剧社另外一个人填词。刚剧社负责人让我给他们写个书面授权书,授权他们用这首歌——说如果以后歌曲要付费收听了,要说明他们剧社可以合法使用不用付钱,他们可以在歌里面加入念白什么的。我没写过这种授权书不会写,请问按什么格式写?还有那个填词的搭档他说版权就算我的就行了,我是说词版权还是算他的,那是不是不管怎样还是得他一起签字授权?还是他单独写个授权书给我?谢谢

知识产权 2022-11-01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你可以走法律程序

  •   歌曲没有获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擅自重新填词,并在公众场合或者节目中商业演出的,可能认定为侵权。使用改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演出,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 当事人创作的歌曲是需要申请版权的,但当事人不申请的也享有对本人创作的歌曲的版权。是否申请版权登记由当事人自主决定,登记后只是具有登记和公示的效力,可以在维权时提供相应的登记证明。
    法律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第七条
    作者或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的所属辖区,原则上以其身份证上住址所在地的所属辖区为准。
    合作作者及有多个著作权人情况的,以受托登记者所属辖区为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所属辖区以其营业场所所在地所属辖区为准。
    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
    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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