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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余额被冻结,住院可以报销吗?

劳动纠纷 2022-11-01 2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可以询问社保部门、人社局、银行
  • 社保卡实时结算后就相当于报销过了,医保部门不会二次报销。住院报销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正常情况下,领到医保卡的参保人员在已经开通持卡就医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必须出示医保卡。没有出示医保卡的,发生的所有费用就要由个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予以支付。  急诊属于特殊情况,可以“无卡报销”。就医时先由参保人员个人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只要符合医保基金支付条件的,之后可以按照原流程办理手工报销手续。除了急诊之外,还有几种情况也可以“无卡报销”,比如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医保卡期间、以及参保后还未发放医保卡等等。  住院医保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4、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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