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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朋友合伙做生意亏了,现在合伙人跟我要投资钱,这钱我该不该给

合伙企业 2022-11-02 03: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人之间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按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退伙纠纷;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比重较大的合伙人意见处理纠纷,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 合伙人应当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如果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再由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则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
    合伙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九百七十三条
    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 合伙做生意亏了,合伙企业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清偿比例;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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