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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算婚前财产公证

离婚 2022-11-02 07: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上对婚前财产公证的定义指的是办理结婚登记的手续前未婚夫妻就双方在婚前依法取得的财产归属达成协议,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办理公证的民事法律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五条
    公证机构应当将公证文书分类立卷,归档保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等重要的公证档案在公证机构保存期满,应当按照规定移交地方档案馆保管。
  •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对结婚前的财产到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行为。婚前财产公证要准备的材料有: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和其他法律规定的必要性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当事人就婚前财产的归属予以公示的过程。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必须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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