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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满十八我结婚了,父母拿走了我的彩礼之后就不管我了,和我断绝关系

离婚 2022-11-02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同居关系之后关于彩礼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一般是需要退还的,法律规定当事人要求退还彩礼,法院会予以支持的情况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十八岁结婚新政策彩礼的规定是:18岁是不能够结婚的,因为此时当事人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也就无法办理结婚登记,因此如果双方之后分手了或者悔婚的,依法应当退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同居关系解除一般是需要返还彩礼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双方虽然已经结婚登记,但并未共同生活过,当事人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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