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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了,现在要买房,但是户口在前夫哪里,也没有分开,我该如何处理

房产纠纷 2022-11-02 10: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关于夫妻买房又遇到离婚该采取下列办法处理:
    1、如果该房屋系一方以其个人财产全部购买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一般不予分割;
    2、如果该房屋系一方婚前订立购买合同,登记于其个人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房屋判归登记方,并由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等其他办法。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房产分割问题,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假设双方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一般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在婚后用夫妻双方共同购置财产,该房产不论登记在一方或者双方名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半进行分割。
    第二种,婚后购买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且能够证明全部的购房款系来源于该方父母或者该方的婚前财产,则该房屋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外一方无权主张分割。第三种,婚后购买房产登记在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下,但首付或者购房款系双方父母出资或者部分出资的,则法院会考虑各方父母的出资贡献的因素,酌情进行分割处理。
    第四种,婚后购买的房屋,若享有银行贷款没有还清的,则应当将剩余的贷款在房价当中予以扣除后,再进行折价分割。而剩余的贷款则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负责进行清偿。法律依据:
  • 我们在处理离婚纠纷之中,有时候会碰到夫妻在购买一手的商品房或者是二手房之后,在房产证还没有办理过户之前离婚的情况,对于该情况,可以作以下的一个处理:首先,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可由双方在协议中约定该房屋如何处理,双方可以在房屋过户的时候按照该离婚协议书处理,我们建议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另一方应如何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诉讼的,也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房屋如何处理,如果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不作处理,在房屋具备过户条件时,再向法院另行提起房屋分割的诉讼。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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