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我家是农村户口,在县城生活了20多年了,兄弟们都成家了,想要分户,派出所要求提供水电费证明,房产证,可我农村老家都20几年没住过了,哪来的证明,像我这种情况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2-11-02 1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户口分户需要的材料:农村同意分户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准备齐全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证中心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农村户口本分户的方式是:
    1、年龄满十八周岁的当事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分户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当事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3、符合条件的办理分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农村分户应当按如下手续办理:首先,准备好材料,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另外要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在农村目前很多还没有房产证,但是有的也需要提供。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信息拿到申请表后,农民根据表的要去填写对应的信息,之后提交给村委会审核,通过后到当地派出所盖章。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日喀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