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离婚了,孩子也判给我一个,现在我准备再婚,可是我和我儿子的户口都在前夫家,还没拉出来,可以在办理结婚证吗

婚姻家庭 2022-11-02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再婚结婚证的办理手续:男女双方带上身份证、户口本、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除此之外还需带上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再婚手续,经工作人员审查,认为双方满足结婚条件的,依法发给结婚证,完成双方的婚姻登记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当事人办理再婚手续时一般需要携带判决书。当事人再婚的,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且前述的无配偶证明一般是指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离婚了户口还在男方家可以领结婚证。户口还在男方家的,女方自己可以拿到户口薄的,是可以领取结婚证的。户口在哪里是不会影响当事人领取结婚证的,只要本人有户口簿即可。当事人起诉离婚的,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以及无血亲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