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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间,押金收据条丢失了,退房时可以请求房东退押金吗?

房产纠纷 2022-11-02 1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押金单丢了是可以退款的。押金条的丢失,并不会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押金条就是证明交付押金的证据。如果因押金单丢失了,对方不退押金的话,只要我们有除押金条以外的证据可以证明曾经交付押金的,那么对方就需要退还押金。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租房合同丢了还可以退押金。租户可以向居委会或派出所请求帮助进行调解协商,或者凭借支付押金时的转账流水等证据记录起诉至法院,请求房东根据实际租赁情形返还其押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租房子没签合同押金能退。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凭借支付押金时的转账流水等证据记录起诉到法院,请求出租人返还押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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