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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借款人借款时没约定还款期限,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抵押担保 2022-11-02 16: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不是承担借款的,而是在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的时候,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一般担保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借款担保期限过期了,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债务,被担保人责任免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务人未在约定或法定的担保期限内向担保人行使担保权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借款人未还款,担保人需要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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