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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个二手房当时不能过户,只在当地公证处公证了,能受法律保护吗

房产纠纷 2022-11-02 16: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只有买卖合同的二手房不能公证。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的,还应当出具房屋所有权证明,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二)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四)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五)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六)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
    (七)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
    (八)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
    (九)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 买卖房屋不过户只到公证处公证不可以。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进行房屋买卖公证不能使权利人获得物权效力,权利人仅可依法行使债权权利。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房子不过户,去公证处办理公证有用,但不产生物权变动效力。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子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房子不过户其产权的变更只在合同双方内部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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