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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同意去离婚那么协议书还生效吗

婚姻家庭 2022-11-02 1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可以在取得离婚证之前反悔。因为只有离婚成功之后,该协议才会生效。所以在冷静期时,若是有一方对于离婚协议的内容有异议的,双方可以协商重新签订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协议书一方不签字,双方可以就有争议的条款重新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一方执意要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签了离婚协议不是就必须离婚,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后才会生效。此外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在三十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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