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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经业主同意私自安电梯卡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22-11-02 21: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涉及的是业主的公共利益,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侵犯业主权益当事人(开发商、物管公司、个别大小业主、政府部门等)进行谈判,协商解决业主权益受侵害的问题。
  •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 停车位因未经业主许可建电梯被占用的,业主能要求拆除电梯,未经业主许可私自建造电梯侵害业主对停车位享有的用益物权或所有权,业主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和恢复原状请求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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