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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所谓大额支出对方不给

离婚 2022-11-02 23:1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一方给予对方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付的既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一次性给付有困难的,可以约定多次给付。具体数额和给付的期限应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当地物价指数及实际生活需要加以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夫妻双方离婚,一方答应给另一方钱,但是后来一直拖欠着,不能因为时间的长短而就此无效。夫妻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离婚协议上对财产分配要求,而请求对方支付,如果对方一直不支付,可以凭借法院的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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