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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婚家庭,我和前任有个儿子,抚养权归我。现任妻子有两个小孩,抚养权一个都没有,刚结婚的时候我就问她,要不要把她女儿的抚养权要过来,她说不要,然后我们就生了一个属于我们的孩子,她又要把她女儿养着上大学,还说想要和她过就必须接收她女儿,我凭什么?现在我想离婚,我们小孩的抚养权我不想要可以吗?

离婚 2022-11-03 0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想取得孩子抚养权需具备下列有利条件:
    1、2周岁之内的孩子,女方抚养优势大;
    2、同等条件下,与孩子性别相同的一方得到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3、同等条件下,父母一方收入较高或者生活条件较好的优势更大;
    4、孩子选择跟随一方生活的基本会听从孩子的意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夫妻离婚双方都想要孩子抚养权的,有以下情形的更有可能获得孩子抚养权:
    1.八岁以上孩子表示愿意跟随己方生活的;
    2.己方没有生育能力,而对方有生育能力;
    3.己方没有其他孩子,而对方有其他孩子;
    4.己方可以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 离婚的时候自己可以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一般很难做到。如果对方不愿意抚养孩子,那自己可以与对方协议由自己抚养两个孩子。如果对方也想要孩子的抚养权,起诉到法院之后,一般都是一人抚养一个孩子,除非双方的抚养条件差距很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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