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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交付前期,物业没有和业主打招呼暂用房子办公,是违规的吗?

物业管理合同 2022-11-03 08: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首先应收集有力证据,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管理部门郑重通报;
    2、若物业管理部门置之不理或无作为,可向当地住建委申诉。
  • 业主权益被物业侵害的,可以找当地房地产行政部门或房管局投诉。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或房管局应当在接受到投诉后,积极协商和处理,尽可能解决投诉的相关问题,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 交付新房后业主没入住的,同样应该收取物业管理费。新房交付后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都已提供约定的物业服务,业主不能以房屋未入住等原因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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