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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上社保,但是自己领去了失业金,可以仲裁成功吗

劳动纠纷 2022-11-03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单位没交失业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其改正,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加收滞纳金。用人单位因为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因此影响到劳动者不能享受失业保险金的,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单位不配合办理失业金的,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仍然不改正的,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单位不配合办理失业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员工办理失业保险金需要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15日内到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递交解聘通知书、失业证明、失业登表等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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