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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店营业执照上写谁的名字合理,对双方有什么好处

合伙企业 2022-11-03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营业执照上只能写一位合伙人的名称。但是另一位没有记载的合伙人,也不用担心,没有登记名字不会使其利益受损。虽营业执照上仅写明一位合伙人名称,但另一位合伙人的名字可以写入合伙人名录中,对企业拥有同等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经过协商,只能登记两人之中的某一个人的名字。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人。经登记注册后,其他合伙人的名字将记录在合伙人名录或股东名录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营业执照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公司法》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一个人,其他人的名字将记录在合伙人名录中。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条

    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除前款规定情形外,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予以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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