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杨律师,我有一个多年的欠款问题一直没有处理,我想咨询一下我12年跟私人借款7万元,当时欠条上写的是两分利息,但是现在都没有办法还款,现在本金加上利息都已经二十多万了真的没有办法承担这么多的债务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有没有什么办法能不能只还本金7万或者是少还一点利息

债权债务 2022-11-03 1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下巨额债务,现在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展期或者分期偿还,如果是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及时偿还其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当事人欠银行钱的,一般不能只还本金。欠款人需要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本金和利息;但如果经协商一致,银行免除欠款人的利息或者借款合同中未约定利息的,则可以不还利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别人欠我钱但是没有欠条且没有任何证据的,当事人可以与欠款人协商,注意保留欠款人承认其欠款的证据,可以录音或者请第三人作证。然后当事人可以以收集的证据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