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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走,可以分户吗

婚姻家庭 2022-11-03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由于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如在当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亲属,应将户口迁到固定住所或直系亲属处。如果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法律依据:
  • 离婚后可以分户,但是是有条件限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条件: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了老婆户口不迁出可以分户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等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且申请人一般为户主或者本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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