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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西嫁到贵州的能否领结婚证,没有户口本。

婚姻家庭 2022-11-03 1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户口簿,想领取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先补办户口本,补办之后,带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以及其他材料到双方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即可。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第一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没有户口本不可以领结婚证,领取结婚证必须具备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没有户口本的婚姻登记机关无法办理婚姻登记,需要在补齐结婚的相关所需材料之后才可以领结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如果当事人没有户口簿,可以及时前往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申请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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