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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出资购房首付,但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要公证确定房屋归属吗?怎么保护男方权益

离婚 2022-11-03 2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夫妻之间达成协议,那么可以去公证加强效力。因为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为女方所有,所以无需男方夫妇出面

  • 1.您好,保留证据就可以保护
  •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房产的归属:
    1、如果一方婚前全额出资买房,而且登记在其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
    2、如果一方婚前全额出资买房,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对方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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