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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的能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 2022-11-03 2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只有一套住房可以强制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可以可以维持生活必需居住的房屋,或者是在执行依据生效后,债务人转让了其名下起亚房屋的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 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的情况下,如果其抚养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或者有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等情形的,仍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 只有一套房子一般不能被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房屋的、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人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扣除租金的,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行政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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