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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房过户的手续

房产纠纷 2022-11-03 2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单位经济适用房的过户手续如下:
    1、持相关证件以及资料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
    2、等待交易部门的书面决定;
    3、买卖双方达成合同的,持合同及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4、买方持相关材料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5、等待发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单位经济适用房的过户:
    1、持相关证件以及资料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
    2、等待交易部门的书面决定;
    3、买卖双方达成合同的,持合同及相关证件及材料到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
    4、买方持相关材料到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5、等待发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商品房过户手续: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房管局进行过户申请;
    2、房管局将提交的材料进行登记、审核;
    3、房管局对符合条件的变更申请办理过户登记,发放房产证。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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