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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朋友,介绍的另外一个人,说需要用钱做生意。然后我把钱借给了那个人,那个人还写了借条,借条上说把房子抵押给我,但是后来以各种理由说需要钱从我这骗走了一些钱。后来我发现我给借给他钱没两天,他房子就已经被冻结了。他借我的钱也没有去做生意,他这算诈骗吗

债权债务 2022-11-03 21: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有借条借钱不还的,很难认定为诈骗罪,但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即使以借条等形式作掩护,也是以借款为名行诈骗之实,应以诈骗罪定罪量刑。
  • 欠人家贷款并不一定是诈骗罪,只有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才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构成是行为人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情形才构成诈骗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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