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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业务员在投保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投保人母亲(时年74岁)签定约保险合同有效吗,本人为正常行为能力人!

保险纠纷 2022-11-04 0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保险合同的效力的认定方式是:保险公司依法经营保险业务,投保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依法成立的有效。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分情况判断。如果是自己签订的不知情的合同,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如果是他人代签,未经本人授权的,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经本人追认后合同生效;本人不追认的,合同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保险合同无效的原因: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或者保险合同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但是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一)本人;
    (二)配偶、子女、父母;
    (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
    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

    第三十四条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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