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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离婚了,婚前男方买了房子,在复婚,房子跟自己有关系吗?

离婚 2022-11-04 1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又复婚房子原则上仍应认定是婚前财产。因为离婚后,婚姻关系结束,在此期间的财产依法归个人所有,复婚后依法成为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夫妻双方复婚后协议约定了房子归共同所有的,不是婚前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以个人的婚前财产在婚后买房的,一般不算婚后财产。婚前财产依法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买的房子依旧属于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而转变为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之间约定房子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分情况而定。离婚后,双方已经没有夫妻的义务,自然离婚过后买的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跟前夫没有一点关系。如果离婚后是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钱购买房子的,前夫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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